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出资 | 1.取消了注册资本最低限; 2.新公司法中允许分期出资。 |
股东 | 1.性质:股东是一个自然人或者一个法人。 2.限制: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注意】该规定只适用于自然人,不适用于法人。 【示例】小王设立了A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就不能再设立B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A也不能再设立C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
组织机构 | 不设股东会 |
强制审计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
人格否定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以上内容是正保会计网校整理的论坛学员分享的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备考日益紧张,你准备好了吗?为了让考生有充足的时间备考,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新课已抢先开通(免费试听>>)!祝您梦想成真!
相关推荐:
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学习计划表
免费老师讲座:2015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教材变动解析汇总
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对比情况汇总(含word版免费下载)
2015中级职称教材上市 再购五册直达免快递费
了解详情 热门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