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登记事项
1.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2.股东出资
(1)股东可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方式出资。
提示: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2)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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