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级会计职称 > 复习指导 > 经济法

2015中级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合同变更(06.03)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5-06-03

合同变更

  1、合同主体不改变的前提下,对内容进行修改、补充或完善(对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的,视为未变更)。

  2、合同变更的要件:

  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合同内容发生了变化,必须遵守规定和约定(当法定情形出现时,当然变化:不可抗力导致债务不能履行时,合同款延期重大误解或显示公平的合同,可以请求变更或撤销;当事人达成协议变更;约定特定事项出现时变更)——主要是协议变更。

  3、合同变更后的效力

  原则上仅对未履行的部分有效,对已履行的部分没有溯及力,但有约定的除外。

  以上内容是正保会计网校整理的论坛学员为大家整理的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备考日益紧张,你准备好了吗?为了让考生有充足的时间备考,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新课已抢先开通(免费试听>>)!祝您梦想成真!

点击查看原帖

相关推荐:

  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学习计划表
  免费老师讲座:2015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教材变动解析汇总
  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对比情况汇总(含word版免费下载)
  2015中级职称教材上市 再购五册直达免快递费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2024中级-畅学旗舰班

14位师资全享 直播+录播无限畅学

了解详情 热门课程

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中级会计职称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