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的伪造
伪造:假冒他人名义、虚构人的名义,包括:
(1)票据的伪造:伪造出票人的签章、盗盖出票人的印章;
(2)签章的伪造:伪造背书签章、承兑签章、保证签章;
(3)后果:自始无效,持票人即使善意取得,对被伪造人也不能行使票据权利;
伪造人:因票据上无其签章,不承担票据责任。但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承担刑事责任。
法条: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真实签章人不能以票据伪造为由进行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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