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级会计职称 > 复习指导 > 经济法

中级职称《经济法》知识点:贷款人的限制(5.27)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5-05-27

 中级职称《经济法》知识点:贷款人的限制(5.27)

贷款人的限制

  1.资产负债比例管理

  (1)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

  (2)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10%.

  2.发放信用贷款的条件

  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但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3.向关系人贷款规定

  (1)“关系人”是指:商业银行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人员及其近亲属;上述人员投资或者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2)两不得:①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②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

  以上内容是正保会计网校整理的论坛学员为大家整理的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备考日益紧张,你准备好了吗?为了让考生有充足的时间备考,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新课已抢先开通(免费试听>>)!祝您梦想成真!

点击查看原帖

  相关推荐:

  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学习计划表
  免费老师讲座:2015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教材变动解析汇总
  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对比情况汇总(含word版免费下载)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2024中级-畅学旗舰班

14位师资全享 直播+录播无限畅学

了解详情 热门课程

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中级会计职称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