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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中级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公司分立(5.22)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5-05-22

2015中级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公司分立(5.22)

    公司分立

  公司分立是指一个公司依法分为两个以上的公司。

  1.公司分立一般有两种:一是派生分立,即公司以其部分财产和业务另设一个新的公司,原公司存续;二是新设分立,即公司以其全部财产设立两个以上的新公司,原公司解散。

  2.公司分立的程序与公司合并的程序基本一样。

  3.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以上内容是正保会计网校整理的论坛学员为大家整理的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备考日益紧张,你准备好了吗?为了让考生有充足的时间备考,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新课已抢先开通(免费试听>>)!祝您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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