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
1.公司合并方式
(1)吸收合并(兼并):①购买兼并;②接收兼并。
(2)新设合并
(3)控股合并
2.公司合并程序
(1)股东(大)会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提示】合并各方股东(大)会批准后,合并协议生效。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通知公告债权人
合并各方应当自“合并决议作出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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