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级会计职称 > 复习指导 > 经济法

2021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上市公司收购权益披露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0-11-03

备考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你,今天学习了吗?网校为大家准备了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今天的学习就从多掌握一个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开始吧!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

1.场内交易的披露要求

(1)达到5%

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上述期限内,不得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但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情形除外。

(2)增减5%

达到上市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5%后,每增减5%,应当依照前述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事实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3日内”,不得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但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情形除外。

(3)增减1%

达到5%后,每增减1%,应当在该事实发生的“次日”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

(4)违规后果

违规买入上市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的,在买入后“36个月”内,对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不得行使表决权。

2.报告书类型

上市公司收购权益披露

如果你对自己复习备考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没信心,不如选择网校的课程进行学习备考,备考更有保障!我们集结了业内老师,让你备考不走弯路!2021中级会计职称新课已开通,备考要趁早,快来加入我们一起学习吧!加入正保会计网校>

相关推荐:

中级会计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公布!备考2021中级会计职称拉开序幕!

初级报名推迟 高会考试提前!2021中级会计考试情况如何?

2021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是什么时候呢?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2025中级-畅学旗舰班

多位师资 直播+录播无限畅学

了解详情 热门课程

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中级会计职称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