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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记名股票与无记名股票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0-10-21

想做一件事,就请马上开始!网校为大家整理了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学习从今天的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开始!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

知识点:记名股票与无记名股票

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应当记载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

【注意】法人股东必须记载法人名称,不能记载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姓名。

(二)股票发行原则

同股同权,同股同价。

(三)股票发行价格

可以平价发行、可以溢价发行,但不能折价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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