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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标准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0-09-03

备考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你,今天学习了吗?网校为大家准备了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标准,今天的学习就从多掌握一个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开始吧!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

知识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标准

(1)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解释1】在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时销售收入与计算业务招待销售收入的口径一致

即销售收入不包括转让财产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利息收入、股息红利等“营业外收入”“投资收益”

【解释2】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分开计算,可以合并计算扣除标准

【提示】广告支出区别于非广告性赞助支出,非广告赞助支出不允许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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