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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中级会计实务》知识点:土地使用权的处理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0-09-02

想做一件事,就请马上开始!网校为大家整理了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实务知识点,学习从今天的中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实务知识点开始!

中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实务知识点

知识点:土地使用权的处理

通常,企业应当按照取得时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确认为无形资产,但是,由政府无偿划拨给企业的土地使用权除外。
1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自用地上建筑物时,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不与地上建筑物合并计算其成本,而仍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分别进行摊销和提取折旧;
2固定资产建造过程中所占用土地使用权的摊销额应计入资产建造成本中;


借:在建工程

贷:累计摊销

3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
4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取得用于开发后出售的土地使用权的,作为存货核算;
5企业改变土地使用权的用途,将其用于出租或增值目的时,应将其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6企业外购的房屋建筑物,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括土地以及地上建筑物的价值,则应当对支付的价款按照合理的方法(例如,公允价值比例)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如果确实无法在地上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按照固定资产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处理。

【总结】如果想确定土地使用权应按照什么资产核算,就需要看地上的建筑物(或楼房)是什么。

(1)假如地上建筑物(或楼房)是固定资产,“地”就是无形资产;

(2)假如地上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品房,属于存货,“地”就是存货;

(3)假如地上建筑物(或楼房)是投资性房地产,“地”就是投资性房地产;

(4)假如地上没有建筑物(或楼房),就是一块地:

如果是房地产企业的地,将来开发出售,则“地”属于存货;

如果是一般企业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则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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