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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 |
股份有限公司 |
|
股东(发起人)人数 | “1-50”人(自然人或法人均可) | “2-200”人,半数以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
注册资本 | 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 发起设立:认购的股本 募集设立:实收股本(发起人认购≥35%) |
创立大会 | —— | 募集设立自股款缴足日起30日内召开 |
申请登记 | 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 | 董事会 |
【链接】注册资本、认缴资本与实缴资本
注册资本:公司在设立时筹集的、由章程载明的、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资本,是股东认缴或认购的出资额。
认缴资本(认购股本):股东承诺缴纳的投资额。
实缴资本(实收股本):股东已经实际缴纳的投资额。
【提示】公司法规定允许分期缴纳出资的,注册资本=认缴资本,如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规定不允许分期缴纳出资的,注册资本=实缴资本,如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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