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中级《审计专业相关知识》练习题:担任董事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1-06-21
普通
中级《审计专业相关知识》习题:
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在审议董事人选时,下列四人的任职资格受到股东的质疑。其中属于《公司法》规定的可以担任董事的情形是:
A、甲曾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B、乙曾经担任某国有企业的经理,该企业已于2年前破产清算,乙对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
C、丙沉迷于买彩票,所负债务数额较大,债权人仍在催讨
D、丁曾任政府工作人员,已经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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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D【解析】
选项A中的甲属于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情形;选项B中的乙属于担任破产企业的经理,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的情形;选项C中的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情形,都是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
“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每天进步一点点,再难的事情也抵不过一点点的积累。审计师考试也是如此,既然选择了,就要朝着它勇敢向前,快来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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