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2013年中级审计师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2013年度统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宁人社函〔2014〕107号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宁东基地管委会,区直有关部门、中央驻宁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以下称全国统计考办)《关于印发2013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统考办字〔2013〕2号)精神,201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合格标准为90分(试卷满分150分),我区有17人达到合格标准,将由全国统计考办统一核发“2013年度全国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成绩合格证”,该合格证在全国范围3年内有效。
根据审计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以下称全国审计考办)《关于2013年度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审考办字〔2013〕5号)精神,2013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和《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我区有1人达到合格标准,将核发全国审计考办统一印制的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证书自签发之日起3年内有效。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统计、审计和通信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3〕121号)精神,2013年度统计专业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72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20分),我区有43人(中级27人、初级16人)达到合格标准。审计专业初级资格、审计师资格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我区有14人(中级13人、初级1人)达到合格标准。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确定2013年全国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区内合格分数线的函》(宁人社函〔2014〕90号),确定我区2013年全国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区内成绩合格标准为70分(试卷满分为150分),区内合格成绩有效期为1年,我区有13人达到区内合格标准,合格人员可申报参加2014年高级统计师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以上合格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获得时间均为2013年10月13日。现将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请各主管部门人事处或考生本人,于本通知下发后60日内携带考生身份证到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北街1号)领取证书。
附件:1.201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国标准合格人员名单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01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