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2014中级审计师考试报名时间5月23日起
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5月23日10时至6月5日17时截止(24小时开通)。自2014年6月5日17时起,将关闭报名系统,不再办理补报名手续。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应及时备齐《报名发证登记表》及附件1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一起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自行保管留存,待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合格后,按网上考后提交报名资料的通知要求到深圳市考试院提交上述相关资料,进行考后审核。
关于做好2014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14〕33号),2014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14年10月19日举行。为做好我市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
考试时间 | 级别 | 科目 | |
10月19日 | 9:00-11:30 | 初、中级 | 审计专业相关知识 |
14:00-16:30 | 审计理论与实务 | ||
9:00-12:00 | 高级 | 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 | |
14:00-17:00 | 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 |
二、考试地点
深圳设分考区,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审计署、原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审人发〔2003〕4号)和《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人发〔2002〕58号)执行。
凡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从事审计、财经工作,并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请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报考审计初级资格考试人员必须取得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报考审计中级资格考试: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报考高级审计师考试:
1.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6年;
2.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
3.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
4.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2年。
按照规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
(四)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再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54号)文件精神:
1.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2.台湾居民申请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和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四、报名方式
2014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交费,考后提交报名资料、资格审核的方式。报名按照属地原则进行,深圳市属单位及驻深单位报考人员均须在网上完成下述整个报名(外省市单位报考人员必须回单位所属地考试机构报名),考前无需前往现场确认。
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通讯信息必须填写考生本人手机号码),并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填报的信息或提交的材料不真实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从2013年起,考生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及参加考试。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5月23日10时至6月5日17时截止(24小时开通)。自2014年6月5日17时起,将关闭报名系统,不再办理补报名手续。
(二)报名流程
深圳市属单位及驻深单位报考人员须在上述时间内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点击“网上报名”栏目→选择《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到“用户登录”界面→点击“考生报名”→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后点击“进入报名”→阅读“报名须知”、“诚信承诺书”→点击“下一步 ”及“同意”后进入→填写报名信息(必须按要求用简体字详细填写完成)→点击“提交”后记下报名序号→按要求上传相片→点击“在线支付”进行付费(具体支付方式按网上提示进行操作)→网上支付→下载并用A4纸双面(正反面)打印有支付号的《2014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简称《报名发证登记表》)即完成报名确认。
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应及时备齐《报名发证登记表》及附件1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一起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自行保管留存,待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合格后,按网上考后提交报名资料的通知要求到深圳市考试院提交上述相关资料,进行考后审核。
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支持打印,信息不真实者或未及时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三)准考证的获取
网上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必须在10月13日至17日的工作时间自行到深圳市考试院领取准考证。考试时应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五、收费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06〕463号和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初、中级考务费按每科50元收取,高级按每科70元收取。
六、考试方式
(一)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均采用闭卷笔试。参加初、中、高级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
(二)初、中级资格试题均为客观题,采用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的《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题型为综合分析题,《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题型为综合分析题和案例分析题。
七、成绩公布
成绩一般在考试三个月后公布,应试人员可登陆广东省人事考试局(www.gdkszx.com.cn)查询。
八、资格审核及证书发放
本次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核。考试成绩公布后,请留意深圳市考试院网站(www.testcenter.gov.cn)公布的考后提交报名资料要求,符合条件的应试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报名材料接受资格审核,逾期将不予受理。应试人员考试成绩合格但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考试成绩,不予发放资格证书。
资格审核及证书发放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材料将及时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公布,无须电话咨询。
九、其它事项
(一)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1.对于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并通告应试人员所在单位。
2.凡属违纪违规被禁考且在处理期内的人员(在专业资格考试中违纪违规被禁考的本市和外市人员)均不得报考。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
(二)根据《审计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征订2014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学习参考书的通知》(审考办字〔2014〕2号),2014年度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可在审计署考试中心网站免费下载,网址.初、中级资格考试学习参考书为《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辅导教材》(2014年修订版,上、下两册)和《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复习指南》。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学习参考书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研究》、《金融理论研究》、《财政理论研究》、《财务会计和财务管理研究》、《审计理论研究》、《审计技术方法》(共6册)和《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复习指南》。其中,《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复习指南》为新修订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研究》、《金融理论研究》、《财政理论研究》为2012年版,《财务会计和财务管理研究》为2010年版,其他为20O5年版。
(三)我省考试用书征订工作委托广东省人才交流协会开展,订书的单位或应试人员请登陆该协会网站(www.gdhra.org.cn)查询,联系电话:020-37603186、37604090.
附件:
深圳市考试院
2014年5月22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