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20年审计师考试报名时间为6月16日-6月29日
广东省2020年度审计师考试报名时间为6月16日9:00—6月29日17:00。报考人员可登陆广东人事考试网()、审计考试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初、中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7元。
2020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须知
根据《审计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审考办字〔2020〕1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审计厅《关于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我省2020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区设置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129号)要求,为方便广大考生报考该项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一)考试时间、级别和科目
(二)考区设置
此次考试在21个地级以上市设置考区,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审计署、原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审人发〔2003〕4号)和原人事部、审计署《关于印发<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发〔2002〕58号)执行。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从事审计、财经工作,并具备以下报考条件之一者,均可报考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可报考审计初级资格考试:
按照规定,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技工学校合格毕业生取得的学历,视同于中专以上学历。
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持能够证明其在2020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方可报名。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报考审计中级资格考试: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报考高级审计师考试:
1.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6年;
2.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
3.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
4.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2年。
(四)按照规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
(五)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台发〔2018〕1号)精神,符合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可报名参加考试。
三、报考事项
报考人员可登陆广东人事考试网()、审计考试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网上报名信息填报时间:2020年6月16日9:00—6月29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6月16日9:00—6月30日17:00。
(一)报考人员注册
首次登陆审计考试管理平台的报考人员须先填写用户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号将引用到报名信息中,且不能更改,请仔细核对,确保注册信息准确。
已完成注册的报考人员请直接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二)考生承诺
填报信息前,报考人员务必仔细阅读报考须知的所有告知事项和《考生报考承诺书》(附件1)全部内容,承诺本人完全符合报名条件及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点击“已经完整阅读承诺书,接受并遵守有关规定”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操作。
(三)信息填报和电子照片上传
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系统后,请认真阅读“广东省考生报名须知”,并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和上传照片。
报考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一经上传不得修改,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照片格式要求:本人近期彩色标准一寸半身标准免冠证件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JPG或JPEG格式。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系统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对照片进行处理,然后再将审核通过(转换后)的照片上传。
报考人员原则上要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凡省直(单位名称冠“广东省”或在省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企业)、中央驻穗单位、驻穗部队单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请选择省直。各市属单位人员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考试机构报名。
(四)证明材料上传和报名信息确认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后,还需按照报考级别上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等图片信息。
1.报考初级需上传本人身份证和中专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上传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
2.报考中级需上传本人身份证和大专以上学历(学位)证书。
3.报考高级需上传本人身份证、大专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报考人员信息填报并上传本人相应证明材料信息后,进入报名信息预览页面,勾选“确认本人信息填写无误”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五)缴费
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如需开具纸质票据的考生,可在准考证打印2个工作日后前往在线缴费时所选缴费通道对应的代收银行网点现场办理,考试机构不再提供开具非税票据,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广东人事考试网-工作动态-公示公告栏目下“广东公共服务支付平台公众非税在线缴费指引”(/zwgk/gsgg/content/post_2635500.html)
根据粤发改规〔2019〕3号和审考办字〔2020〕1号文规定,初、中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7元,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5元。
(六)准考证打印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 2020年9月29日 9:00—10月10日 17:00登陆审计考试管理平台()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后,要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等信息内容,如发现与本人信息不一致,须在10月10日17:00前到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查询更正。
四、考试有关事项
(一)2020年度审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可在“审计考试管理平台”()中“考试大纲”栏目免费下载。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上允许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考试实行封闭2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
(三)考生在考试期间,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
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五、成绩查询及有关规定
(一)成绩及合格标准查询
考试成绩计划在2020年12月公布,考生可登陆审计考试管理平台()进行成绩及合格标准查询。
(二)有关规定
参加初、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专业技术初级或中级资格证书。
参加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由全国审计考办颁发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
六、考后在线人工核查
我省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试卷总分60%及以上的考生上传的证明材料进行在线人工核查。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按照报名所在地考试机构要求及时在线补交。此类考生应留意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网站通知。
七、监督监管
对报考人员实施全程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
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报名所在地考试机构将在网站上对全科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公示内容包括:考试名称、考试年度、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隐藏部分号码)。
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证书发放和查询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试点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10号)精神,对我省审计(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制作电子证书,在全省范围内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一)电子证书
合格人员可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广东人事考试网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系统” (网址:)查看证书上线状态,并查询、下载或打印电子证书。
(二)纸质证书
纸质证书由考生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发放,具体发放时间将由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网上通知。
初、中级资格证书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的“资格证书”栏目查询发放进度和查询验证证书信息。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查询验证由考生登录“审计考试管理平台”()查询。
九、注意事项
1.应试人员要留意关注广东人事考试网()“工作动态”专栏考试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按要求参加考试。
2.报考期间,全省各级考试机构开通咨询服务电话(详见附件2)。
附件: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