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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审计师实行考后资格审核的地区有哪些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7-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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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审计师考试已经落幕了,正保会计网校温馨提示2017年审计师考生,部分地区实行考后资格审核,所以已经考完的小伙伴不要忘记哦!网校已为大家汇总了需要考后资格审核的地区,希望大家关注各地区考后资格审核时间,千万不要错过。

广东:考后资格复核

考后资格复核实行属地管理,谁复核谁负责。省直报名点报考的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复核由省人事考试局(收表公告公布在广东人事考试网www.gdrsks.gov.cn)负责;各市报名点报考的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复核由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负责。

考生资格审核全省实行考前个人填写、单位初审和考后考试机构资格复核的程序。考生可登陆中国审计数字在线网进行成绩查询,查询结果为合格的人员按照所属考试机构的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场所提交复核材料。请广大考生密切留意网上公告和所在地考试机构通知。查看详情>>

贵州:考后复核

各个科目成绩均达到卷面总分60%的考生请于成绩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学历证书(教育行政部门认可)、身份证、报名表原件(加盖单位公章)、从事达到报名条件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到贵州省审计厅人事处进行资格复查(0851-86615131),复查合格人员方可领取资格证书;复查不合格者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复核的考生,按自动放弃考后复核处理,取消当年度全部考试科目成绩。查看详情>>

重庆:考后现场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考前考试主管部门对提交的报考信息不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交报考信息前应确定本人已符合报考条件(只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才可提交信息),报考人员确定提交报考信息,即表示认可所填报的报考信息真实且符合报考条件,在考后现场资格审查环节中如发现考生考试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其他违纪舞弊行为,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其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证书的处理。查看详情>>

山西:现场资格审核时间1月16日至1月18日

报名资格审核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资格审核对象为考试当年全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人员。 成绩公布后,资格审核对象应严格按照《资格审核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携带要求的相关资料如期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逾期未参加的,按自动放弃本次考试处理,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审核公告发布:1月11日前。查看详情>>

河南:考后现场资格审查

2017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和考后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办法。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及证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16号)精神,将考前资格审查调整为考后对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省直及省辖市资格后审于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统一进行。具体审查时间及办理流程请登陆河南职称网()及各省辖市职称网查看。 查看详情>>

吉林:考后网上资格审核

国家考试成绩或合格标准公布后,省人事考试网将发布考后网上资格审核公告和预合格考生名单,对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合格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1、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的60%作为暂定合格标准,在资格审核公告中将公布预合格人员名单。预合格人员按规定要求和时限进行网上提交材料,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文件的要求,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网上提交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全部考试科目成绩,不予核发证书。考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2个月左右时间,在国家有关部委网站或吉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

2、预合格考生请随时关注吉林省人事考试网或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平台相关考试考后审核的消息,考试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预合格考生。网上提交完相关材料后,请随时密切关注考后审核系统考试机构给出的审核意见,并按相关要求及时办理。 查看详情>>

湖南:考后资格复审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资格考试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1996﹞52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前报考人员自我资格审查、所在单位资格初审、考试成绩公布后人社部门组织资格复审。

国家成绩和合格线公布后,湖南人事考试网()和市州网站及时公布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报考人员携带所需材料按照报名属地原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再次核对报考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单位、学历、资历、考试成绩等相关条件。对符合报考条件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市州人社部门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中“审核部门意见”栏内签章。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成绩视为无效,一律不下发确认文、不予发证。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复审相关材料的,逾期不予受理。查看详情>>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本文是正保会计网校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来自正保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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