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2016年中级审计师考试报名时间为7月3日至13日
内容提要:吉林2016年中级审计师考试报名时间为2016年7月3日至7月13日。吉林2016年中级审计师考试资格审查方式为考后网上审查。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
吉人社办字〔2016〕51号
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国审计、统计专业技术资格、
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房地产估价师、注册测绘师、
注册设备监理师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有关部委文件精神,为做好2016年度全国审计、统计专业技术资格、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房地产估价师、注册测绘师、注册设备监理师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办法
为方便考生,简化报名流程,倡导诚信报名,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考后网上资格审核,考前不再进行网上或现场资格审核,考生按照报名文件要求的报考条件,承诺符合报考条件并在网上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后即可报考,报考资格审核待考试成绩发布后,对各科目总分达到试卷满分60%的预合格人员进行审核。请考生认真阅读、准确理解相关报考规定,确保本人所填信息真实有效且符合报考条件,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报考条件要求的学历或学位是指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教高〔2012〕9号)中所设置的有关学科门类专业。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考生在领取合格证书时,须出具毕业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7月3日-7月13日。
1、审计、统计、通信和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网上报名流程:
考生须使用标准的IE6或IE8浏览器,登录吉林省人事考试网(www.jlzkb.com)便捷通道“网上报名”栏目,点击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进行报名。报名时须注意下列事项:
(1)选择考区。考生按属地原则报名,以单位法人证或营业执照上的登记机关公章为准,省直管县(市)仍按原渠道报名。
(2)选择考试。考生应对照考试报名文件,按要求选择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
(3)填报信息。填报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应如实、准确填报考试信息。考生错报姓名、身份证号、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等考试相关信息,责任自负。
(4)上传照片。考生须上传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上传前,必须使用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将照片处理成宽120×高160像素,以保证格式的正确。
(5)报名表。考生确认报考信息准确无误后,可在网上自行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简称报名表),报名表供考生核对报考信息之用。
(6)信息修改。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在未确认缴费前考生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考生一旦缴费,将不能对所填报考信息进行任何修改。
2、注册测绘师、注册设备监理师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考试网上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快速通道“网上报名”栏目,进行报名。报名时须注意下列事项:
1.注册及照片处理。考生按系统提示注册,注册时上传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控制在100K以内),“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
2.选择考区。考生按属地原则报名,以单位法人证或营业执照上的登记机关公章为准,省直管县(市)仍按原渠道报名。
3.选择考试。考生应对照考试报名文件,按要求选择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
4.填报信息。填报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应如实、准确填报考试信息。考生错报姓名、身份证号、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等考试相关信息,责任自负。
5.打印报名表。考生确认报考信息准确无误后,可在网上自行打印报名表,报名表供考生核对报考信息之用。
6.信息修改。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和“缴费”,在未确认缴费前考生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考生一旦缴费,将不能对所填报考信息进行任何修改。
(二)网上缴费时间:2016年7月3日-7月13日。
报名信息确认无误的考生,即可自行在网上缴费,收费标准见附件2。缴费成功后,请点击“报名完成”,查看“缴费状态”确定缴费成功。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打印准考证
考前一周内,报考通信、审计、统计和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的考生登录吉林省人事考试网,报考注册测绘师、注册设备监理师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考试的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在“打印准考证栏目”用A4纸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类别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内容 | 备注 |
审计 | 10月16日 | 高级: 上午09:00-12:00 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 下午14:00-17:00 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 |
高级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网络阅卷。中、初级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客观题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主观题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
中、初级: 上午09:00-11:30 审计专业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 审计理论与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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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 | 10月16日 | 高级: 上午0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开卷) |
高级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网络阅卷。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考生可携带与考试相关的文具用品和参考书籍、资料。 中、初级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采取闭卷笔答方式。 考生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客观题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主观题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
中、初级: 上午0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中级)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初级) 下午14:00-16:30 统计工作实务(中级)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初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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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 | 9月24日 | 上午09:00-11:00 通信专业综合能力(初、中级) 下午14:00- 17:00 通信专业实务(初、中级) |
中级《通信专业实务》科目分:交换技术、传输与接入、终端与业务、互联网技术、设备环境5个专业类别,考生可根据实际工作岗位选报其一。 考生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计算器。 |
房地产估价师 | 10月15日 | 上午0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自备计算器) |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科目为主客观混合题,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作答;《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为开卷考试,在答题纸上作答,考生可携带纸质资料,仅限自用,不得与其他考生交换使用。 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考生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请查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考生应携带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 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
10月16日 | 上午09:00—11:30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自备计算器) 下午14:00—16:30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开卷、自备计算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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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设备监理师 | 9月3日 | 上午08:30-11:30 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 下午14:00-17:00 设备监理合同管理 |
前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网络阅卷。考生务必注意: 1、答题前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考生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客观题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主观题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凡通过2016年考试取得执业资格证书者,请及时登录中国设备监理协会网站办理登记事宜。中国设备监理协会网址:www.capec.org.cn。 E-mail:capec@capec.org.cn 2016年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请与吉林省设备监理协会联系,电话:0431—88938586。 |
9月4日 | 上午08:30-11:30 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下午14:00-18:00 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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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测绘师 | 9月24日 | 下午14:00-16:30 测绘综合能力 |
前2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测绘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网络阅卷。考生务必注意: 1、答题前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考生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客观题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主观题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
9月25日 | 上午08:30-11:00 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 下午14:00-17:00 测绘案例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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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一、二级结构、土木、 公用设备、电气、化工、环保) |
9月3日 | 上午08:00-11:00 各专业知识考试(上) 上午08:00-12:00 各专业基础考试(上) |
各专业的基础考试为闭卷考试,禁止考生携带任何参考资料;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与考试有关的规范、手册等各种资料(主要推荐规范、标准、规程目录,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考试动态”栏目查询)。 考生应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笔、三角板、橡皮以及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并严格按照试卷封面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进行作答。 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
下午14:00-17:00 各专业知识考试(下) 下午14:00-18:00 各专业基础考试(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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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4日 | 上午08:00-1:00 各专业案例考试(上) 上午08:00-12:00 一、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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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4:00-17:00 各专业案例考试(下) 下午14:00-18:00 一、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下) |
三、考后网上资格审核
(一)网上资格审核考生需准备的材料
1、报考条件要求的学历或学位证书扫描件,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的扫描件。
2、预合格考生需准备由单位法人出具的《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扫描件,应届毕业生报考通信、审计、统计初级资格的预合格考生需准备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扫描件,以上证明样式详见《资格审核公告》。公告将于考试成绩发布一周后公布,详情请关注吉林省人事考试网(网址:)或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官方微信号为:jlsrskszx。
3、社会在职考生需准备带有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或《营业执照》扫描件。
4、相关专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二)网上资格审核有关规定
1、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的60%作为暂定合格标准,在资格审核公告中将公布预合格人员名单。预合格人员按规定要求和时限进行网上提交材料,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文件的要求,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网上提交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全部考试科目成绩,不予核发证书。通信、审计、统计、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2个月左右时间,在国家有关部委网站或吉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注册测绘师、注册设备监理师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考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2个月左右时间,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
2、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考试资格,在准考证打印环节核实的,取消报考资格,不得参加考试。在考后网上审核环节核实的,取消考试成绩,不予核发证书。在证书发放环节核实的,取消考试成绩,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有关情况通报到考生所在单位,考试相关费用一律不退。
3、单位法人或授权的人事部门负责人要严格审查本单位考生的学历、专业工作年限、专业资格等有关报考信息,确认考生符合报考条件后,再在有关证明材料上签名、加盖法人章和公章,单位法人或授权的人事部门负责人在报名表上签名或加盖法人章和公章,即视为其同意报考并证明该考生相关信息真实准确,承担相应的责任。考生所在单位对考生资格审查不严,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单位相关责任。
4、伪造单位印章、法人章的,将移交公安部门处理。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四、考试相关政策及事项
(一)凡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符合报考条件且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考试者均可报考。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以及在人事考试中替考、通讯工具作弊等严重违纪违规在停考期内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否则后果自负。
(二)实行违纪通报制度,凡违纪违规考生一律通报到本人所在单位并给予严肃处理;凡严重违纪违规考生,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三)根据人社部令第12号和《关于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雷同试卷认定和处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25号),国家阅卷时将对所有考生试卷进行雷同试卷检测鉴定,无论抄袭、被抄袭、通讯工具作弊等产生的雷同试卷或试卷代码异常,一律取消考试成绩。考生在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的同时,要树立自我保护意识,防止被他人抄袭。严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及违禁物品资料带入考场座位,一经发现,不论使用与否,一律按违纪处理。
五、证书领取
国家下发证书后,省人事考试网发布证书领取通知。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办法为: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资格审核网上上传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或《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领取证书,其中证明材料原件由考试机构留存,有关证书原件审后退回。在长春考区(驻长中省直单位)报名的,证书领取地点为省人事考试中心3楼报名大厅,代领证书的须凭代领人及合格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及上述有关材料领取,证书领取时间请关注吉林省人事考试网服务指南“证书领取通知”栏目相关消息。在各市(州)考区报名的,按当地人事考试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领取。
六、工作要求
(一)认真做好各环节的考试服务工作。要加强考试宣传,为考生提供优质的考试服务,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明确责任,统一部署,对大规模、有组织、高科技作弊予以严厉打击,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
(二)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考后网上资格审查工作,严格审查报考资格,实行双审制和资格审查责任制,做到谁审查、谁负责,明确任务、目标、责任人和相关要求。
(三)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加强网上资格审核用户权限及密码管理,确保网上资格审核工作有序顺利实施。
(四)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工作程序, 进一步贯彻落实《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提高考试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保密意识,明确工作人员职责,明确各环节责任人,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对责任事故绝不姑息。在考试实施以及资格审查过程中发现考试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联系方式
市(州)人事考试机构在考试报名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人及电话:
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副主任
杨鑫0431-85611106
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科科长
陈佰江0431-89995762
此通知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通知。
附件:1、报考条件
2、考试收费标准
2016年6月29日
抄送:吉林省军区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6年6月29日印发
附件1:
报考条件
考试 类别 |
所学专业或职称 | 学位或学历 |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 ||||||||
通 信 |
初级 | 中专 | 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 ||||||||
高等院校通信工程 专业应届毕业生 |
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 ||||||||||
中级 | 通信工程专业 | 博士学位 | 不限 | ||||||||
取得通信工程硕士学位 | 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1年 | ||||||||||
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 | 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2年 | ||||||||||
本科 | 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4年 | ||||||||||
大专 | 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5年 | ||||||||||
取得其他工程类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其从事通信工程专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 |||||||||||
一、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职业水平考试不分专业;中级考试《通信专业实务》科目分:交换技术、传输与接入技术、终端与业务、互联网技术和设备环境5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岗位需要选择其一。 二、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考生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三、取得初级水平证书,可聘任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职务;取得中级水平证书,可聘任工程师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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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计 |
高级 | 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后 | 大学专科 | 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6年 | |||||||
大学本科 | 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 | ||||||||||
硕士学位 | 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 | ||||||||||
博士学位 | 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2年 | ||||||||||
中级 | 不限 | 大学专科 | 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 ||||||||
大学本科 | 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 ||||||||||
双学士或研究生班 | 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 ||||||||||
硕士学位 | 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 ||||||||||
博士学位 | 不限 | ||||||||||
初级 | 不限 | 高中以上学历 | 不限 | ||||||||
按照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精神,各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对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参加考试报名。 | |||||||||||
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考生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 |||||||||||
统 计 |
高级 | 统计师 | 统计学或相近专业 博士学位 |
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满2年 | |||||||
统计学或相近专业 硕士学位 |
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后,或者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3年 | ||||||||||
统计学或相近专业 本科学历或学位 |
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4年 | ||||||||||
获得非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上述学历、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其从事统计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 |||||||||||
中级 | 不限 | 博士学位 | 不限 | ||||||||
硕士学位 | 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 ||||||||||
双学士或研究生班 | 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 ||||||||||
大学本科 | 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 ||||||||||
大学专科 | 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 ||||||||||
中专 | 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 | ||||||||||
初级 | 不限 | 高中以上学历 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 |
不限 | ||||||||
一、统计学或相近专业是指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 二、中级资格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统计师、会计师、审计师或者经济师资格。 三、按照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精神,各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对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参加考试报名。 四、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考生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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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 地 产 估 价 师 |
房地产估价 相关学科 (包括经济、建筑、规划和管理等学科和专业) |
博士学位 | 不限 | ||||||||
硕士学位或双学士、研究生班 | 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 ||||||||||
学士学位 | 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 ||||||||||
大学专科 | 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 ||||||||||
中专 | 8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 ||||||||||
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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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 |||||||||||
注 册 测 绘 师 |
测绘类专业 | 博士 | 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1年 | ||||||||
硕士 | 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2年 | ||||||||||
双学士学位或者测绘类专业研究生班毕业 | 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3年 | ||||||||||
大学本科 | 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4年 | ||||||||||
大学专科 | 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6年 | ||||||||||
取得其他理学类或者工学类专业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 | 其从事测绘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 ||||||||||
一、符合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于2005年12月31日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测绘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测绘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二、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考生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三、通过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并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优先聘任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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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册 设 备 监 理 师 |
工程技术专业 |
硕士以上学位 | 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 | ||||||||
大学本科 | 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 ||||||||||
大学专科 | 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5年 | ||||||||||
中专 | 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20年 | ||||||||||
一、凡符合报考条件,并于2002年底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和《设备监理合同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和《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二、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级别为免二科)考试的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
2016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一、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考试条件
(一)参加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基础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⑵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年。
⑶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年。
(二)参加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考试,应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3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4年。
⑶取得本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
⑷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6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7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8年。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⑴1991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7年。
⑵1991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8年。
⑶1989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9年。
⑷1987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⑸1985年及以前,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2年。
⑹1982年及以前,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9年。
⑺1977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或1972年及以前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四)本专业、相近专业和其他专业
⑴本专业:①勘察技术与工程;②土木工程;③水利水电工程;④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⑵相近专业:①地质勘探;②环境工程;③工程力学。
⑶其他专业: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二、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资格考试条件
(一)参加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基础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⑵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⑶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二)参加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考试,应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⑷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三)截止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⑷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⑺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⑻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四)本专业、相近专业和其他专业
⑴本专业: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⑵相近专业:①船舶与海洋工程;②水利水电工程;③土木工程。
⑶其他专业: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考试条件
(一)参加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基础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⑵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1年。
⑶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1年。
(二)参加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考试,应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3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4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含相近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5年。
⑷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6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7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8年。
(三)截止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6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7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8年。
⑷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9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10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12年。
⑺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15年。
⑻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25年;或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30年。
(四)本专业、相近专业和其他专业
⑴本专业:①水利水电工程;②水文与水资源工程;③农业水利工程;④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⑵相近专业:①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②船舶与海洋工程;③土木工程;④工程力学;⑤交通工程;⑥勘查技术与工程、资源勘查工程;⑦机械设计制及其自动化;⑧给水排水工程;⑨热能与动力工程;⑩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⑶其他专业: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四、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考试条件
(一)参加注册电气工程师基础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⑵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⑶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二)参加注册电气工程师专业考试,应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⑷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三)截止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⑷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⑺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⑻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四)本专业、相近专业和其他专业
⑴本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⑵相近专业:①自动化;②电子信息工程;③通信工程;④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⑶其他专业: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五、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资格考试条件
(一)参加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基础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⑵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⑶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二)参加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专业考试,应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⑷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三)截止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⑷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⑺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⑻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四)本专业、相近专业和其他专业
暖通空调
本专业: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相近专业:①国防工程内部环境与设备;②飞行器环境与生命保障工程;③环境工程;④安全工程;⑤食品科学与工程⑥热能与动力工程
其他专业: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给水排水
本专业:给水排水工程。
相近专业:环境工程。
其他专业: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动力
本专业:①热能与动力工程;②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③化学工程与工艺;④食品科学与工程。
相近专业:①飞行器设计与工程;②飞行器动力工程;③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④油气贮运工程。
⑶其他专业: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六、注册化工工程师资格考试条件
(一)参加注册化工工程师基础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⑵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⑶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二)参加注册化工工程师专业考试,应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⑷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三)截止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⑷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⑺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⑻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四)本专业、相近专业和其他专业
⑴本专业:①化学工程与工艺;②高分子材料与工程;③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④制药工程;⑤轻化工程;⑥食品科学与工程;⑦生物工程。
⑵相近专业:①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②环境工程;③安全工程。
⑶其他专业: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七、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试条件
(一)参加注册环保工程师基础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⑵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⑶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二)参加注册环保工程师专业考试,应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含相近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⑷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⑹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三)截止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⑷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⑺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⑻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四)本专业、相近专业和其他专业
⑴本专业:①环境工程;②环境科学;③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④农业资源与环境;⑤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
⑵相近专业:①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②给水排水工程;③热能与动力工程;④土木工程;⑤水文与水资源工程;⑥化学工程与工艺;⑦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⑧安全工程;⑨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⑶其他专业: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八、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基础考试报考条件
类别 | 专业名称 | 学历或学位 |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 最迟毕业年限 |
本 专 业 |
结构工程 |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 2015年 | |
建筑工程 (不含岩土工程) |
评估通过并在合格有效期内的工学学士学位 | 2015年 | ||
未通过评估的工学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 | 2015年 | |||
专科毕业 | 1年 | 2014年 | ||
相 近 专 业 |
建筑工程的岩土工程 交通土建工程 矿井建设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海岸与海洋工程 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 建筑学 工程力学 |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 2015年 | |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 | 2015年 | |||
专科毕业 | 1年 | 2014年 | ||
其它工科专业 |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及以上学位 | 1年 | 2014年 |
(二)1971年(含1971年)以后毕业,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从事建筑工程设计工作累计15年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完成建筑工程分类标准三级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1项。
2、作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完成中型工业建筑工程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不少于1项。
九、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考试报考条件
类别 | 专业名称 | 学历或学位 | Ⅰ类人员 | Ⅱ类人员 | ||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 最迟毕业年限 |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 最迟毕业年限 | |||
本 专 业 |
结构工程 |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 4年 | 2012年 | 6年 | 1991年 |
建筑工程 (不含岩土工程) |
评估通过并在合格有效期内的工学学士学位 | 4年 | 2012年 | Ⅱ类人员中 无此类人员 |
||
未通过评估的工学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 | 5年 | 2011年 | 8年 | 1989年 | ||
专科毕业 | 6年 | 2010年 | 9年 | 1988年 | ||
相 近 专 业 |
建筑工程的岩土工程 交通土建工程 矿井建设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海岸与海洋工程 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 建筑学 工程力学 |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 5年 | 2011年 | 8年 | 1989年 |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 | 6年 | 2010年 | 9年 | 1988年 | ||
专科毕业 | 7年 | 2009年 | 10年 | 1987年 | ||
其它工科专业 |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及以上学位 | 8年 | 2008年 | 12年 | 1985年 |
注:表中“Ⅰ类人员”指基础考试已经通过,继续报考专业考试的人员;“Ⅱ类人员”指符合免基础考试条件只参加专业考试的人员,该类人员可一直报考专业考试,直至通过为止。
(二)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筑工程专业大学本科、专科毕业的人员。
(三)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筑工程或相近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从事结构设计工作累计10年以上的人员。
(四)1970年(含1970年)以前参加工作,不具备规定学历要求,从事结构设计工作累计15年以上的人员。
十、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类别 | 专 业 名 称 | 学 历 | 职业实践 最少时间 |
最迟毕业年限 | |
本专业 | 工业与民用建筑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2年 | 2014年 | |
普通大专毕业 | 3年 | 2013年 | |||
成人大专毕业 | 4年 | 2012年 | |||
普通中专毕业 | 6年 | 2010年 | |||
成人中专毕业 | 7年 | 2009年 | |||
相近专业 | 建筑设计技术 村镇建设 公路与桥梁 城市地下铁道 铁道工程 铁道桥梁与隧道 小型土木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建筑 水利工程 港口与航道工程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4年 | 2012年 | |
普通大专毕业 | 6年 | 2010年 | |||
成人大专毕业 | 7年 | 2009年 | |||
普通中专毕业 | 9年 | 2007年 | |||
成人中专毕业 | 10年 | 2006年 | |||
不具备 规定学历 | 从事结构设计工作满13年以上,且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过三级(或中型工业建筑项目)不少于二项 | 13年 |
附件2:
考试收费标准
考试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备注 | |
报名费 | 考务费 | |||
通信 | 13元/人 | 每人94元。 |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水平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2011〕2402号和《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 | 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留用报名费13元/人。 |
审计(中、初级) | 13元/人 | 每人96元。 |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2]97号)和《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 | 同上 |
审计(高级) | 无 | 高级每人124元。 |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494号)和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规范部分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吉省价收〔2013〕263号) | 无 |
统计 | 13元/人 | 初级每人102元, 中级每人98元, 高级每人36元。 |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关于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统考办字〔2016〕1号)和《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 | 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留用报名费13元/人。 |
房地产估价师 | 13元/人 |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每人每科51元,其他科目每人每科55元。 |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重新发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计〔2016〕82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 | 同上 |
注册测绘师 | 13元/人 | 测绘案例分析每人每科53元,其他每人每科49元。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 | 同上 |
注册设备监理师 | 13元/人 | 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每人每科68元,其他每人每科56元。 | 同上 | 同上 |
一级注册 结构工程师 |
13元/人 | 基础每人100元, 专业每人116元。 |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重新发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计〔2016〕82号)和《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 | 同上 |
二级注册 结构工程师 |
13元/人 | 专业每人122元。 | 同上 | 同上 |
土木工程师 (岩土) |
13元/人 | 基础每人100元, 专业每人222元。 |
同上 | 同上 |
公用设备工程师 | 无 | 各类别基础每人112元, 给水排水专业每人224元, 暖通空调专业每人236元, 动力专业每人246元。 |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重新发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计〔2016〕82号)和《关于重新规范部分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吉省价收〔2013〕263号) | 无 |
电气工程师 | 无 | 基础每人112元, 专业每人236元。 |
同上 | 同上 |
化工工程师 | 无 | 基础每人124元, 专业每人276元。 |
同上 | 同上 |
环保工程师 | 无 | 基础每人124元, 专业每人246元。 |
同上 | 同上 |
土木工程师 (港口与航道工程) |
无 | 基础每人150元, 专业每人276元。 |
同上 | 同上 |
土木工程师 (水利水电工程) |
无 | 各类别基础每人130元, 各类别专业每人26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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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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