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级审计师《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复习:审计报告编审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5-02-27
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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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编审
1.审计报告报送审计机关前,应当征求被审计对象的意见。被审计对象自接到审计组的审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审计组。
2.审计组应当将审计报告和被审计对象的书面意见一并报送审计机关。
3.审计机关研究后,提出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
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者向有关主管机关、单位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4.审计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1)直接送达:以被审计单位在送达回证上注明的签收日期或者见证人证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2)邮寄送达的:以邮政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3)以其他方式送达:以签收或者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