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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级审计师《审计专业相关知识》:确定审计管辖权的原则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5-02-27
普通

2015年中级审计师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5年中级审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整理了中级审计师考试重要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确定审计管辖权的原则

原则:财政、财务隶属关系;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指定管辖

财政、财务隶属关系原则 1.某一部门的财政关系隶属于哪级政府,某一单位的财务关系隶属于哪级部门,则该部门、单位就是该级审计机关的审计管辖范围。
2.中央各部门是审计署的管辖范围;省级各部门是省级审计机关的管辖范围;在地方的中央部门的下属单位,仍属于审计署的管辖范围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原则 1.无主管部门的国有企业,与政府及部门不存在财政、财务上的隶属关系,接受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的监督管理。
2.属中央部门监督,属审计署管辖;属地方部门监督,属地方审计机关的管辖范围
指定管辖原则 审计管辖范围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级审计机关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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