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审计师《审计理论与实务》答疑精华:审计处理处罚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7-03-29
普通
在备考中级审计师时,对于“审计处理处罚措施”掌握的如何?正保会计网校小编发现有很多正在备考2017年中级审计师考试的学员在答疑板中咨询《审计理论与实务》相关问题,小编特摘出以下问答,希望可以为考生们答疑解惑。
网校学员问题:审计处理处罚措施有哪些?
【答复】包括了处理措施、处罚措施。
处理措施:
1 . 责令限期缴纳应当上缴的款项。
2 . 责令限期退还被侵占国有资产。
3 . 责令限期退还违法所
4 . 责令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 . 其他处理措施
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审计机关、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区别情况采取上述处理措施,并可以依法给予处罚。
审计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依法采取的其他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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