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 公司注册资本100万,自然人A股东占比20%,按章程他出资20万实缴实收资本即可。 但股东们有个出资协议,协议中他出50万,占20%股权,多出3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所以他转进投资进公司的投资款为50万,20万实缴了实收资本,30万计入了资本公积_资本溢价。 现在该股东撤资退出公司,在计算财产转让所得时,所得金额=取得金额-原始出资额,想咨询下这个原始出资怎么计算 ,可以扣减的的原始出额是按他实际的50万实际出资计算,还是按他在章程中所占股东比例100*20%=20万计算?这个有30万20%的所得税差距还是满大的。
老师已回复:按原始出额是按他实际的50万实际出资计算扣减。
但是问了专管员说是按章程中所占股东比例100*20%=20万计算要, 可能专管员也不太懂
再咨询一下老师,原始出额按实际的50万出资计算扣减的具体政策依据,想把文件找出来去找专管员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