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公司将其旧款自产的空调(去年已停产)用于员工宿舍的装修,其他单位的市场平均售价为2260元/台(含税),成本为1500元/台,增值税税率为13%。假设共使用了10台空调,判断是否属于视同销售范围,如果是请计算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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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m774676218 | 提问时间:2024 12/07 18:15
你好!要判断是否属于视同销售范围,我们需要了解相关的税法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在这个问题中,公司将自产的空调用于员工宿舍的装修,这属于将自产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因此需要视同销售处理。
接下来我们计算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1. 确定市场平均售价(含税):
- 市场平均售价为2260元/台(含税)。
2. 计算不含税售价:
- 不含税售价 = 含税售价 / (1 + 增值税税率)
- 不含税售价 = 2260 / (1 + 0.13)
- 不含税售价 = 2260 / 1.13
- 不含税售价 ≈ 2000元/台
3. 计算总销售额(不含税):
- 总销售额(不含税) = 不含税售价 × 数量
- 总销售额(不含税) = 2000 × 10
- 总销售额(不含税) = 20000元
4. 计算销项税额:
- 销项税额 = 总销售额(不含税) × 增值税税率
- 销项税额 = 20000 × 0.13
- 销项税额 = 2600元
综上所述,该行为属于视同销售范围,销售额(不含税)为20000元,销项税额为2600元。
2024 12/07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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