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 当月购买了木材并卖出去,销项税额为100,进项税额为90,月末应该结转10的未交税费,但是当月勾选抵扣的时候多勾选了一张进项,抵扣了5,下个月做账的时候该怎么做账呢
月末做结转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9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税额 10
为了少交点税,多勾选了一张进项发票,导致实际只交了5
做账为: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5
银行存款5
这样就导致还有5挂在未交税费上面,应该怎么做账呢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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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44 | 提问时间:2024 12/05 10:31
需要将多抵扣的 5 元进项税额进行调整。由于多抵扣导致少交了增值税,这 5 元在次月需要补做缴纳处理。
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 - 转出未交增值税 5
贷:应交税费 - 未交增值税 5
这一步是将多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确认应补交的增值税。
然后,缴纳这 5 元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 - 未交增值税 5
贷:银行存款 5
2024 12/05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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