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忙看一下这个直接法和间接法怎么计算的?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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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666 | 提问时间:12/02 23:01
同学你好参考以下看看,1. 直接法
会计利润:8000 - 5100-800 - 1800 - 200+150 + 180=430(万元)
调整项目: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80X60% = 48(万元),限额8000X5‰=40(万元),应调增80 - 40 = 40万元。
广告费扣除限额:8000X15%=1200万元,应调增1500 - 1200 = 300万元。
新产品研发费用可加计扣除300X75%=225万元,应调减225万元。
国债利息收入免税,应调减150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430+40 + 300-225-150=395(万元)
2. 间接法
会计利润为430万元。
调整项目:
业务招待费调增40万元。
广告费调增300万元。
新产品研发费用调减225万元。
国债利息收入调减150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为395万元。
12/03 0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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