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我们是劳务派遣单位,被派遣员工食堂就餐,我们给用工单位开发票,用工单位把钱转给我们,我们再把钱转给食堂,食堂给我们开餐费发票,这部分费用可以不计入职工福利费吗?然后全额进所得税税前扣除可以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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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7791373968 | 提问时间:2024 12/02 10:40
不可以,这个属于福利费,所得税有扣除比例。
2024 12/02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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