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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我们受其他公司委托研发设备,对方已经按合同预付了一部分款,刚开始研发主要费用有人员工资和材料,这应该计入研发支出,还是主营业务成本
84785044 | 提问时间:11/04 15:05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在受其他公司委托研发设备的情况下,刚开始研发的主要费用(人员工资和材料等)应计入研发支出。 理由如下: 研发支出是指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所使用资产的折旧、消耗的原材料、直接参与开发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开发过程中发生的租金以及借款费用等。在接受委托研发设备时,这些费用是为了完成特定的研发任务而发生的,符合研发支出的定义。 而主营业务成本是指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常性活动所发生的成本。在委托研发的初期,尚未形成可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劳务,所以不应计入主营业务成本。
11/04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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