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公司给房地产公司施工,工程款抵了一套房子70万,现在已网签到我公司名下未办理房产证,房地产公司也没有开具房产发票,房地产公司给我公司提供一次免费改名的机会,我们把这套房产以60万抵给了我们的供货商,这个过程中账务处理应该怎么做,差额的10万应该进营业外支出吗,这个可以税前扣除吗?谢谢!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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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m057921588 | 提问时间:10/14 15:40
公司收到房地产公司以房抵债时:
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 700,000
贷:应收账款(房地产公司) 700,000
税务处理:此时虽未取得房产发票,但在税务上已发生了以房抵债的交易行为。按照相关规定,房地产公司应给您公司开具不动产销售发票,您公司需缴纳契税,税率通常在 3% 至 5% 之间,具体税率取决于地方规定。
公司将房产抵给供货商时:
会计分录:
借:应付账款(供货商) 600,000
营业外支出 100,000
贷:固定资产 700,000
税务处理:对于这种以房抵债给供货商的行为,可能会被视为不动产转让,涉及增值税等税种。具体是否征税以及税率,取决于当地的税务法规和具体交易情况。
关于差额的 10 万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营业外支出是否可以税前扣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定。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该交易被认定为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符合相关税法规定的损失认定条件,那么这 10 万元的差额损失有可能在税前扣除。但是,如果税务机关认为该交易存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情况,或者无法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该损失的真实性和合理性,那么这部分营业外支出可能不被允许税前扣除。例如,如果公司与供货商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且该交易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税务机关可能会对该交易进行审查和调整。
10/14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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