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抵房签定了三方协议(施工方,房地产公司,个人)施工方为我公司,房地产公司欠工程款,个人为房屋买受人(实际为施工方法人,房子并未卖出),这个账务施工方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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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3 | 提问时间:2023 10/10 11:21
1.施工方接受工抵房对优先受偿权的影响。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规定,施工承包人对于开发商享有法定优先受偿权,施工方和开发商签订工抵协议后,双方债权债务即归于消灭,产生了工抵合同的债权债务关系,施工方有法定优先受偿权的债权降为普通债权,且施工方能否再主张优先受偿权存在一定风险。
2.施工企业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或者以开发商的名义对外销售房屋,从而回收资金
2023 10/10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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