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租赁,每月租金4500,假设税金和修缮费一共是600,应纳税所得额是4500-600-800,还是(4500-60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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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d7668368 | 提问时间:09/18 12:18
确定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
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另外,对于出租房屋等财产租赁行为,可以扣除缴纳的税费以及修缮费用,每次以 800 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到扣完为止。
对于每月租金 4500 元的情况:
应先扣除缴纳的税费和修缮费 600 元,得到 4500 - 600 = 3900 元。
由于 3900 元大于 4000 元,所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即(4500 - 600)×(1 - 20%)。
所以应纳税所得额是 (4500 - 600)×(1 - 20%)
09/18 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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