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两问的消费税怎么计算啊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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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星星星 | 提问时间:09/09 21:16
1. 对于委托乙卷烟厂加工烟丝业务:
-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 + 加工费)÷(1 - 消费税税率),材料成本为 元,加工费为 元,烟丝消费税税率为 。
- 组成计税价格= (元)
- 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元)
- 这部分消费税在烟丝收回后继续加工卷烟,可以抵扣。
2. 对于委托丙企业生产无牌号卷烟业务:
- 收购烟叶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元)
- 支付铁路运费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元)
- 丙企业收取加工费和辅料费,因为开具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所以不能抵扣进项税,加工费和辅料费计入成本。
- 组成计税价格=(烟叶成本+运费+加工费)÷(1 - 消费税税率)+从量税,烟叶成本= 元,运费 元,加工费和辅料费 元,从量税= 元,消费税税率 。
- 组成计税价格= (元)
- 丙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元)
- 甲企业收回卷烟后直接对外销售,这部分消费税不能抵扣,销售卷烟应缴纳消费税= (元)
3. 甲企业本月应交消费税= (元)
综上,甲企业本月应交消费税 元。
09/09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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