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跟中国电信翼支付平台签协议,使用他们平台进行销售货物,消费者消费付款后款项由翼支付平台扣除手续费再打给我们公司,然后我们公司再开票给消费者,这样合规吗?还是应该我们开票给平台,平台给消费者开票。
我们公司开票是开给消费者,收款是中国电信打款给我们,导致资金流和发票流不一致,会有风险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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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m8643_21788 | 提问时间:08/26 10:50
线上销售就是这么做的,正确的完全没有问题。
本来就是你销售出去,不是你销售给电信,电信在销售的
就是你们开给客户
08/26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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