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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一,我们污水处理行业,有个资源综合利用的政策,可以选择免税。 二,分公司,非独立核算,政策规定,第二年开始以总分公司的汇总利润,以一定的比例在当地分摊缴纳。因为总公司的利润变动,分公司的企业所得税也会跟着变动。以前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如果要更正,分公司已经注销了,要怎么处理。
linhuaying405 | 提问时间:08/14 18:14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一、关于污水处理行业的资源综合利用政策免税问题: 污水处理行业确实存在资源综合利用的政策,可以选择免税。这一政策通常依据国家相关税收法规,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等文件。若企业符合政策规定的条件,可以选择享受免税优惠,以减轻税负并促进资源的综合利用。 二、分公司非独立核算的企业所得税处理及注销后的更正问题: 分公司非独立核算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根据政策规定,分公司若为非独立核算,其企业所得税应由总公司进行汇总申报缴纳。这意味着分公司的利润和亏损会纳入总公司的整体税务处理中。 在第二年开始,分公司以总分公司的汇总利润为基础,按照一定比例在当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这一比例可能因地区和行业而异,具体需参考当地税务部门的规定。 分公司注销后的企业所得税更正处理: 如果分公司已经注销,但发现以前年度的企业所得税需要更正,处理起来会相对复杂。 首先,应明确更正的原因和具体金额。如果是由于计算错误或政策理解不当导致的,需要及时与税务部门沟通并说明情况。 其次,由于分公司已注销,无法直接进行税务更正。此时,可能需要通过总公司来协调处理。总公司可以向税务部门提交相关材料,说明分公司已注销的情况及更正的具体内容。 最后,根据税务部门的审核结果进行相应的税务调整。如果确实存在需要补缴的税款或需要退还的税款,应按照税务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理。
08/14 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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