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单位收取场地临时借用费用需要缴纳哪些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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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69696020 | 提问时间:07/30 10:00
1.增值税:如果单位是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按照9%计算缴纳增值税。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增值税为计税依据,税率为市区7%,县城、镇5%,不在市区、县城镇的1%。
3.教育费附加:通常以增值税为计税依据,征收率为3%。
4.地方教育附加:一般也是以增值税为计税依据,征收率为2%。
5.企业所得税:如果是企业出租场地,取得的收入需并入企业所得税一并计算。
6.个人所得税:如果是个人出租场地,个人所得税按照“财产租赁所得”计算,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扣除800元及相关税费后缴纳,税率为20%。
7.城镇土地使用税:按规定的土地等级税额标准缴税,不同所在地土地等级税额标准不同。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相关规定,场地租赁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应税范围,不征收印花税
07/30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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