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债的发生为什么还包括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呢 无因管理怎么叫做债呢 不当得利为什么也是债 简单说下 不要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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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520341566 | 提问时间:07/10 14:46
无因管理之所以构成债,是因为管理人在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的情况下,为了避免他人利益受损而主动管理他人事务。这使得管理人与受益人之间产生了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例如,甲的房屋因暴雨即将坍塌,邻居乙在甲不在场的情况下,自费请人修缮以避免房屋倒塌。此时乙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甲有义务偿还乙支出的合理费用,这就在甲乙之间形成了债的关系。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这种情况下,获得利益的一方应当将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的一方。
比如,甲误将款项转入乙的账户,乙获得这笔钱没有合法依据,甲有权要求乙返还,这就形成了债的关系。
总之,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虽然情况不同,但都导致了一方对另一方负有特定的义务,符合债的本质特征,即特定当事人之间可以请求为一定给付的民事法律关系。
07/10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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