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之债、意定之债和自然之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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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3 | 提问时间:2023 01/31 01:09
法定之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形成的各种债权债务关系。法定债权人有法律上的追索权和在破产范围内拥有优先受偿权等。常见的法定债务包括税款、商业债务、劳动报酬等。
意定之债是指当事人之间约定规定的债务,是由协议或行为等形式而规定的合同债务。该债务在合同约定下必须履行债务,一旦被告违反,将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也可以根据约定的方式执行债务,得到债权的满足。
自然之债是指根据当事人自身行为所确定的债权债务关系,这种债务不依赖于法律和合同,是根据双方自身行为而产生的,其债务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决定并负责履行,自然之债通常包括义务救助债、物归本主债、维修建筑债、报酬债等。
拓展知识:法定之债的追索权可以通过诉讼的形式获得,而意定之债和自然之债可以通过催告,索赔或执行等形式来实现。
2023 01/31 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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