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们,请教下,我公司出售货物给国外母公司,我公司在中国报关出口,母公司在他国报关进口。母公司报关进口的价格可以低于我公司报关出口的价格吗?我公司物流部认为:我国海关和他国海关信息不共享,他国海关并不知道我公司报关出口的价格,这样做国外母公司报关进口能少交税。请老师们帮忙分析下,这样做,是否可行?有什么税务风险不?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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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lele | 提问时间:06/25 13:58
这样做可能会存在一定的税务风险,具体如下:
海关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且应当包括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是指卖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该货物时买方为进口该货物向卖方实付、应付的,并且按照该办法规定调整后的价款总额,包括直接支付的价款和间接支付的价款。就你所述情况而言,《完税价格办法》规定的成交价格系指你司与香港母公司之间的成交价格,而不是香港母公司与美国公司之间的成交价格。你司向海关申报的价格不低于R价格,且无法否定香港母公司作为一家独立的交易主体,则不能以R低于P就认定为低报价格走私。
税务风险:子公司和母公司在付税方面有不同的要求,这可能会导致不同的税务成本。如果子公司和母公司的财务报告不一致,这可能会导致财政部门的审核。如果子公司和母公司之间存在一些财务转移,可能会造成拒绝缴税的风险。由于子公司和母公司之间有很多不同的活动,他们之间有可能存在非法操作的风险。子公司和母公司之间可能会存在偷税漏税的风险,这可能会给政府一些税收。
06/25 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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