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设机构原则不适用于纯粹代理活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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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昭 | 提问时间:06/16 21:21
您好, 是的,常设机构原则是指外国企业在另一国进行其全部或部分营业活动的固定场所,或者虽然没有设置固定场所,但外国企业在另一国有非独立代理人,并通过该非独立代理人从事特定性质活动,那么该外国企业就会被认定为在该另一国有常设机构,并就其营业所得向该另一国交税的原则。
06/16 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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