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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资料:中国公民孙某20x×年7月的收人如下:(1)取得保险赔款30000元。(2)取得非上市公司投资分红股息10000元。(3)购买体育彩票中奖8000元。(4)刮出有奖发票中奖1000元。(5)出租住房,取得租金收人(含增值税)105000元。(6)出售家里自用且已使用6年的唯一住房,扣除当初购买房子的价值和售房时按规定缴纳的各项税费后,取得净收入160000元。(7)9月在参加某商场组织的有奖销售活动中,中奖所得共计价值 30000元。将其中的10000元通过市教育局用于公益性捐赠。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孙某7月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84784951 | 提问时间:06/03 16:27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1.保险赔款:根据税法规定,保险赔款是免税的,所以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2.非上市公司投资分红股息:股息红利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应缴税额 = 10000 × 20% = 2000元 3.体育彩票中奖:彩票中奖所得属于偶然所得,税率为20%。应缴税额 = 8000 × 20% = 1600元 4.有奖发票中奖:同样属于偶然所得,税率为20%。应缴税额 = 1000 × 20% = 200元 5.出租住房: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租金收入,减除相关税费、修缮费用、合理费用以及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本题未给出具体扣除项,我们假设没有扣除项,直接按租金收入计算。应缴税额 = (105000 - 800 × 12) × (1 - 20%) × 10% = 7616元(注:这里假设每月有800元的费用扣除标准,税率按10%计算) 6.出售自用住房:个人出售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因此,本题中的160000元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7.有奖销售活动中奖:属于偶然所得,税率为20%。但孙某将其中的10000元用于公益性捐赠,根据税法规定,捐赠额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30%的部分,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应纳税所得额 = 30000 - 10000 = 20000元可扣除的捐赠额 = 20000 × 30% = 6000元(但孙某实际捐赠了10000元,所以只能扣除6000元)应缴税额 = (20000 - 6000) × 20% = 2800元 综上,孙某7月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为: 2000 + 1600 + 200 + 7616 + 2800 = 14216元。
06/03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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