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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按税法调后的)+当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_当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有些题用这个公式,有些相似的题却不加、减暂时性差异呢?比如:年初应收账款可抵扣40,年末可抵扣6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不应该加上可抵扣20呢?
m52494718 | 提问时间:2024 05/28 11:30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在计算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通常不需要直接加上或减去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增加或减少。这些差异会在未来期间转回,并在转回时影响相应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 是否需要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上或减去暂时性差异取决于具体情况和问题的要求。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只需要根据税法规定对会计利润进行调整,以得出应纳税所得额。而暂时性差异通常会在未来期间转回,并在转回时影响相应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
2024 05/28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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