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这两个问题麻烦老师解答一下:1)非同一控制下,比如甲对丙实现60%控制,因为非同一是按照投资日公允价值入账,但这种情况下是否需要做入账调整
2)非同一控制下,甲对乙有25%的股权,这时候是重大影响,权益法下需要做初始入账调整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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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52 | 提问时间:05/15 09:39
在非同一控制下,甲公司对丙公司实现60%的控股,要进行入账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当甲公司取得对丙公司的控制权时,合并成本包括支付价款或付出资产(含税)的公允价值、发生或承担的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如果合并对价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一般计入资产处置损益。此外,购买方发生的中介费用、交易费用应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因此,在进行会计处理时,需要根据上述规则进行相应的入账调整。
若甲公司持有乙公司25%的股权,这可能意味着**存在重大影响,需要按照权益法进行核算,并做初始入账调整**。
在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若低于投资日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份额,则不进行调整;若高于该份额,则应将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这是因为,权益法是基于投资者对被投资单位有重大影响,能够对其经营管理施加影响的情况而采用的一种会计处理方法。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者个别报表中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确认部分需要根据初始成本和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进行比较和调整
05/15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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