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A公司(股东二个,分别是甲和乙,各占50%,夫妻关系)由于银行贷款额度不够,通过B公司(股东一个甲,占100%股权,一人有限公司)向银行贷款,转给A公司经营使用,二个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均为25%,请问,二个公司的利息支出如何在税前扣除?是否需要B公司开具发票给A公司?如果开具发票,B公司需要缴纳增值税吗?是否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谢谢!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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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48214587 | 提问时间:04/26 10:07
你好 一般是由向银行贷款的一方来向银行收取发票 来做税前扣除的
04/26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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