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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老师您好,我司乙方和物业公司甲方签订了一下这份场地管理服务合同,场地是物业公司甲方的,物业公司甲方开票*企业管理服务*场地管理费240000给我司乙方,我司支付款项,然后我司在与另一个公司丙方签订一样的这份合同,我司也开票*企业管理服务*场地管理费312000给丙方可以吗?(相当于我司赚取差价)开票税率是多少?我司是物流公司,没有这个经营范围,添加个物业管理的临时税种可以吗?我司是小规模
84785010 | 提问时间:04/20 13:51
廖君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律师从业资格,税务师,中级经济师
您好,可以的,这是不动产租赁,一般人9%,没有这个经营范围没事,我们是二房东 不动产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 304050202 指在约定时间内将不动产转让他人使用且租赁物所有权不变更的业务活动,以及车辆停放服务、道路通行服务(包括过路费、过桥费、过闸费等)。
04/20 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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