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这个消费税您能帮我发一个委托方和受托方业务的会计分录吗?因为平时没有接触消费税的业务,所以有些不知道原理,就是分录借贷写全了,委托加工物资委托方和受托方的账务会计分录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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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m495618766 | 提问时间:04/18 16:11
你好!在委托加工应交消费税产品的业务中,委托方和受托方的会计分录具体如下:
**委托方的会计分录**:
1. 发出加工材料时:
- 借:委托加工物资
- 贷:原材料
2. 支付加工费时(不含消费税部分):
- 借:委托加工物资
-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3.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若加工费中含有增值税):
-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4. 收回加工完成的产品时:
- 借:库存商品/产成品
- 贷:委托加工物资
5. 如果收回的产品直接用于连续生产,那么消费税金额将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的借方,用以抵扣后续销售产生的消费税。
**受托方的会计分录**:
1. 收到受托加工材料物资时:
- 一般可不作会计处理,但需要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
2. 收取加工费时:
- 借:银行存款(或其他应收款项)
- 贷:主营业务收入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如果适用)
3. 代收代缴消费税时:
- 借:银行存款(或其他应收款项)
-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代收代缴消费税)
4. 结转本批加工成本时:
- 借:生产成本——受托加工
- 贷:原材料等(反映实际发生的与加工相关的成本)
5. 加工完成入库时:
- 借:库存商品——受托加工产品
- 贷:生产成本——受托加工
6. 交付加工完成的产品并开出发票时:
- 借:应收账款
- 贷:主营业务收入
04/18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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