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应付款-未确认融资费用递延所得税计提问题
按账面价值-计税基础(账面价值-未来可抵扣)
假设长期应付款-未确认融资费用期末账面价值是-100,那按账面价值-计税基础(账面价值-未来可抵扣)=-100-(-100-100)=-100-(-200)=100,形成可抵扣
但是看回去,他是逐期结转,初始确认也没有影响损益,好像也不用确认递延所得税吧?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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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小奇奇 | 提问时间:04/15 11:43
1.未确认融资费用的性质:未确认融资费用通常与融资租赁等长期应付款项相关,它代表了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因融资而产生的利息费用。这部分费用在租赁开始时会根据一定的方法分摊到各个会计期间。
2.递延所得税的产生:递延所得税是由于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而产生的。当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时,会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从而可能形成递延所得税负债;反之,当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时,会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从而可能形成递延所得税资产。
3.逐期结转与初始确认的影响:虽然未确认融资费用是逐期结转的,并且初始确认时可能并未直接影响损益,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不会产生递延所得税的影响。关键在于比较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看是否存在暂时性差异。
04/15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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