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关于保险服务进项抵扣的问题,以实物赔付和以现金赔付,最终都是保险服务提供方直接将款项打给维修劳务提供方,为什么一个可以抵扣,一个不可以抵扣?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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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m495618766 | 提问时间:04/11 08:29
按照合同规定,以实物方式赔付就是负责为客户把车修好,所以购进的劳务属于用于生产经营,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以现金方式赔付,就是赔付客户现金,由客户自己修车,所以本身就不应该产生进项。无论是否由保险公司代为购买修理服务,即使因为客户要求或纳税人想少缴税款而代客户修车产生进项税额,也是不能抵扣的。
04/11 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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