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税务#
加处罚款需要复议前置吗?我看行政强制执行,不用复议前置,但是书里又说要先缴清罚款和加处罚款才可以复议
23333333 | 提问时间:04/06 21:45
耿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你好!加处罚款通常**不要求复议前置**。 加处罚款是行政强制执行的一种形式,它属于执行罚的范畴,是间接强制执行的手段之一。在行政处罚中,原罚款决定是基础行为,而加处罚款是执行行为,其前提是当事人未履行原罚款决定的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加处罚款的起算点通常是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的第十六日。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有异议,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在复议或诉讼期间,加处罚款的数额不予计算,即从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之日起,到作出生效裁决止的整个复议或诉讼过程,不计算加处罚款。这意味着,当事人**可以先进行复议或诉讼,而不必须先缴纳原罚款和加处罚款**。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行政法规或具体案例中有特殊规定,要求先缴清罚款和加处罚款才能进行复议,那么应当遵循相关规定。因此,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详细阅读相关法律法规,或咨询法律专业人士,以确保按照正确的程序行事。
04/06 21:46
下载APP,拍照搜题秒出结果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