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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税依据是实际离岸价(FOB价),如果双方的成交价格是EXW价(卖方工厂交货)或者DDP价(目的地完税后交货)呢,也要调整成FOB价吗?
rd7668368 | 提问时间:03/25 15:30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在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税的问题上,退税依据主要是实际离岸价(FOB价)。这是因为FOB价能够较为准确地反映出口货物的实际价值,从而确**税金额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对于EXW价(卖方工厂交货)和DDP价(目的地完税后交货)这两种成交价格,它们在退税处理上确实需要进行一定的调整。 首先,EXW价是卖方工厂交货的价格,这意味着它只包含了货物从工厂交货到指定地点的费用,而不包括后续的运输、保险等费用。因此,在使用EXW价进行退税申报时,生产企业需要自行计算并加上从工厂到出口港口的运输、保险等相关费用,以得出接近FOB价的金额,作为退税的依据。 DDP价是目的地完税后交货的价格,它包括了货物从卖方工厂到买方指定目的地的所有费用,包括运输、保险、税费等。在这种情况下,生产企业需要先从DDP价中扣除掉进口国的税费和运输到目的地的费用,然后再根据调整后的金额进行退税申报。 无论成交价格是EXW价还是DDP价,生产企业在申请退税时都需要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调整,以得出接近FOB价的金额作为退税依据。这样可以确**税金额的准确性和合规性,避免因价格差异而导致的退税风险。同时,企业在进行退税申报时,还需要注意提供完整的证明文件和单证材料,以符合相关退税政策的要求。
03/25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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