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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1. 2023/3/1,我司进场一个大业主项目A,开始提供物业服务。与单一甲方B公司约定服务价格为每月10万元(含税)。但由于某些原因,物业服务合同一直无法签下来,B公司也未向我方支付任何款项,期间也没有发生其他延伸业务。我司决议于2023/8/1撤场。在2023年底,B公司的司法状态正常,我司正在准备起诉B公司。 求在编制2023年的利润表时,应对A项目计提多少信用减值损失? 附表 小业主 大业主 0-1年 6% 10% 1-2年 15% 35% 2-3年 25% 60% 3-4年 35% 75% 4-5年 50% 100% 5年以上 100% 100% 已撤场 60% 80%
林除 | 提问时间:2024 03/06 13:57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对于大业主项目,在已撤场的情况下,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比例为80%。由于A项目是一个大业主项目,并且在2023年底已经撤场,我们可以按照80%的比例来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服务价格为每月10万元(含税),从2023年3月1日到2023年8月1日撤场,服务期间为5个月。因此,总的服务金额为10万元/月 × 5个月 = 50万元。 根据80%的计提比例,应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为: 信用减值损失 = 50万元 × 80% = 40万元
2024 03/06 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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