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法,债权人未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可以参加破产财产的分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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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m80258768 | 提问时间:02/14 13:37
您好,不可以的
债权人未申报债权,将丧失债权人参与破产程序的所有程序性权利,包括参加债权人会议权利、表决权、异议权、接受分配财产权利等。已分配的财产不对其补充分配,即便其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且债权人还应承担因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相关费用
02/14 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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